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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國的律法(二)

耶路撒冷烈火大會 / 彼得塚平 Peter Tsukahira

神的國是讓一群人擁有權柄來治理,作為神在理上的範例,神國度的概念是分別為聖的社會,每個領域都顯示公義,掌管社會每個角落,這是建構社會重要的結構,而幾世紀來基督徒忽略神的律法,認為神國只有宗教形式、例如教會,或是經歷、感覺,事實上教會是要在社會裡作光鹽,這是神的律法、範例的國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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